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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行政许可事项详细信息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和厂房及配套住房批准深圳市高新办行政许可事项  
  租用高新区配套住房 全部展开 全部收起  
行政许可内容
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行政许可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租用高新区配套住房:
    1.《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配套住房申请表》(1份);
    2.《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认定证书》(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市高新办批准入区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5.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6.拟入住人员名单及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7.拟入住人员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规定。

申请表格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行政许可程序
行政许可时限
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收费
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