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租用高新区配套住房: 1.《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配套住房申请表》(1份); 2.《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认定证书》(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市高新办批准入区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5.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6.拟入住人员名单及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7.拟入住人员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规定。